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供水(一期)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改委 凤发改投资[2014]147号 凤发改[2010]33号 凤发改[2010]297号 凤发改[2010]111号 凤发改[2011]29号 凤发改[2012]294号 凤发改[2013]33号
3、招 标 人:凤台艾葛赛水务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台县凤凰湖新区。
2、建设规模:
安一路、安二路、安三路、安四路、置一路、置二路、置四路、置五路、新区路、新湖路、新十路、新集路、区二路、区四路、环湖路(安置大道)、西王路、后湖家路、发展大道18条道路供水管网建设工程;
安置区一期(A1~A6地块、B1~B4地块)、二期(F06-05地块、F06-06地块、07地块、F08-01地块、F08-02地块)、十里沟村室外消防改造工程;
83亩地安置工程供水及消防管网建设工程。
安置区三期:7#、8#、10#、11#、12#地块供水及消防管网建设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含图纸答疑)。
3、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5300万元。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含图纸答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至少提供 2012年1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一个,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 2012年1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一个,此业绩中须能体现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但须同时满足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5年12月4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凤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住建委3楼开标1室)。
3、报名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投标人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业绩中须能体现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以上所列资料的原件报名时须全部提供备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报名。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报名时必须到场拍照并采集信息,否则不予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2日 下午14:30时。
6、开标地点:凤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住建委3楼开标1室)。
7、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壹仟元/份,售后不退。
8、本工程所需一点智慧光盘,由各投标人自行购买、刻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台艾葛赛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凤台县城关镇州来路西侧
项目负责人:张志良
联系人:龚直
电 话:0554-8628270 13966454070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5号科苑大厦2楼
项目负责人:王 乔
联系人:王 乔 刘明智 何明子
电 话:0554-8685564 189558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