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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永清县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站)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30 17:53: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 永清县发展改革局永发改总字【2015】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 PPP模式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13个乡镇,1个省级园区,共167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主要针对永清县13个乡镇,1个省级园区,共167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内容包括 16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11个新民居生活污水处理,共涉及13个乡镇,1个省级园区。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建筑工程: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5座,有机垃圾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站9座。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所有区域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等环境综合治理。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专业环卫服务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3785663061),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报名材料:

一标段: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

二标段: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

(请按上述顺序准备报名材料二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4.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出,并提供银行许可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清县会昌街北侧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邮 编: 065600 邮 编:/

联系人: 雷海杰 联 系 人: 王国卿

电 话: 0316-6687204 电 话: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传 真: /    传 真: 0311-8399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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