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发改投 [2015]23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现对新新公路污水管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新公路污水管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2165699 、 1501314385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020-82165699 、 150131438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 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永宁街新新公路沿线,起点荔湖城,终点矮岗河河口。
四、项目概况: 18612.66326 万元 , 建安费暂定 14718.698622 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3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 |
标段范围 |
建安费 |
开评标顺序 |
标段一 |
新新公路污水主管工程 |
3958.155248 万元 |
2 |
标段二 |
岗丰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
3706.632286 万元 |
3 |
标段三 |
矮岗河北侧主干管工程 |
4208.901819 万元 |
1 |
主要建设内容:标段一新新公路污水主管工程,长 13800m ,管径 d800-d1500 ;民兵路截污管道工程,长 400m ,管径 d800 ;标段二岗丰大道污水管道工程,长 1200m ,管径 d1000 ;永顺大道污水管道工程,长 1100m ,管径 d800 ;标段三矮岗河北侧主干管工程,长 3700m ,管径 d1500 ;矮岗河南岸截污管道工程,长 2100m ,管径 d600 ;凤凰城污水接驳工程,长 900m ,管径 d800 ;
( 3 )、招标控制价:标段一、 3958.155248 万元;标段二、 3706.632286 万元;标段三、 4208.901819 万元;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只允许投标人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只要报名,均视为对所有标段投标。
1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招标控制价(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为招标控制价(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 、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但同时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 即:若替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排名其后的该标段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 。
3 、若标段一至三中某一标段需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重新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跟其后的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确定该重新评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该重新评标标段所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重新评标标段招标失败。
4 、若标段一至三中某一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5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重新评标或中标通知书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6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参与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投标。
7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则其余标段自动退出投标。
六、资金来源:由增城基金统筹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5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2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1 )投标担保 7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 2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 / 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 [2010]915 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IC 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 、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 http://www.zcsrmjcy.gov.cn )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教育路 10 号,咨询电话: 020-32853387 (上午)、 020-32855763 (下午)。
注:( 1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1 至 6 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7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98716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荔香路 31 号。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 2010-008-2 .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