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乃县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吉发改【2015】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吉木乃县城
2.3 建筑规模:建设排水管网3070m 其中,DN315 长1715m,DN400 长1355m。
2.4 结构类型: / 层数: /
2.5 工程投资额:200万元
2.6 计划工期:121天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5月1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1)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 资质, 相关三年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建造员或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清单计价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1日至 2015 年12月 5日,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 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 年 12月 6日至 2015 年12月10,每日上午 10时至13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锦盛商场后院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解放路锦盛商城后院三楼
邮 编: 836500
联 系 人: 谢静
电 话: 0906-2313398
传 真: 0906-2310098
电子邮件: dty0225@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阿勒泰市解放南路分理处
账 号:30-1507010400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