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 2015 ] 142 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高发改比选备 [2015]20 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 |
项目名称 |
宾田水厂连接公路路面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庆符镇 |
实施时间 |
工期: 120 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 / 或标准) |
全长 1.3 公里,路面宽度 6.5 米,拟建成水泥混凝土路面。 |
建设资金 |
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自筹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 1 |
宾田水厂连接公路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标段 |
四、资格要求
( 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3 )其他要求:
①本公司(企业)近 3 年( 2012 年 1 月至今,下同)具有 1 个(含 1 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中标价不低于 100 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②采用 A 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转账时注明:“宾田水厂连接公路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比选保证金”,同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账为准),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 。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5 年 12 月 01 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 年 12 月 04 日 15 时截止。
(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 A 、 B )方式之一提交:
A .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高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硕勋路分社
账 号: 8815 0120 0671 2565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 .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 4 )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 85 %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 2 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 5 )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 6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 1 |
D .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39.09 |
6 |
/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5 年 12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高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 2 )抽取方式。采用 A 、 B 、 C 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 9 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 D 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
地 址:高县庆符镇三十二米干道
邮 编: /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589860
传 真: 08315589868
电子邮件( E-mail ): 3295346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