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沂源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已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水农字[2015]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的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南鲁山镇、石桥镇、大张庄镇、经济开发区、东里镇、悦庄镇的28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43万亩。
3、标段划分情况:
管材采购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1:南鲁山镇、石桥镇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
标段2:大张庄镇、经济开发区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
标段3:东里镇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
标段4:悦庄镇涉及工程的PE管材采购;
投标人可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2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4投标人需缴纳针对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20万元(安全生产、公司履约情况、货物质量管理等),以上保证金在开标前5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账户(户名:沂源县水务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帐号:15250101040003561),投标人持汇款单据到沂源县水务局财务科开具收款收据。评标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扣除部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其他说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8:30~11:30,13:30~16:30),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以及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市鲁中东大街72号)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159号正信集团临街楼标书出售处)报名。
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11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市鲁中东大街72号)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159号正信集团临街楼标书出售处)领取。
6.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7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江兆才
联系电话:1396430709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高世超 张文双
电话:18606350248 0635-292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