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活动。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到位;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淇滨大道(楝花巷-嵩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位置:淇滨区
2.3建设内容、规模、标准:需对淇滨大道及分支管网污水工程(楝花巷-嵩山路)西侧,全程1830米进行顶管和污水管线建设。
2.4投资概算:238.5万元
2.5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2.6计划工期:6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企业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个;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依据鹤壁市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 - 2015年12月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
【附件二:施工图纸】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5.2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费用(如不按时交纳文件费用,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09时30分截止。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大楼西门上三楼第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380082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392-2133881 15839211852
电子邮箱: hb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