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蓝山县毛俊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蓝山县发改委 LF[2015]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蓝山县毛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口子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和省住建厅污水管网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蓝山县毛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
2.2建设规模:整个占地面积约2000㎡,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500立方米。按照《永州市蓝山县毛俊镇城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蓝山县毛俊镇给排水专项规划》(2013-2030年),毛俊镇污水处理项目包括镇区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纳污面积为1.99平方公里,服务镇区0.72万人,规划期末服务人口1.69万人,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1000立方米/天,远期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天。整个雨污处理系统需新建排污管道7.5km,管径为DN400~DN800,截污主干管敷设在俊水河东侧的沿河东路下,由南向北截留后流入毛俊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根据不同的管径采用不同的材质,d≤600的管道采用HDPE管,d>600的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污水处理厂平面设计;2、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设备安装、验收试投产;3、编制设计文件所需的勘察测量。
2.5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总承包费用最高限价120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3.1中其中一项资质,其他成员应满足3.1中另外1项专业资质。
3.3投标人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需到用户方现场进行勘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2 月2日至 2015年 12月 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蓝山县湘粤路邮政大楼一楼湖南锐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月 22日 9时0分,地点为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毛俊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 地 址: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邮 编: 425800 邮 编:423000
联系人: 颜先生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13874749266 电 话: 1587469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