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区域供水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的淮安区区域供水三级管网改造工程博里、车桥、仇桥等九个乡镇 PE 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淮安市兴淮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 PE 管件、 PE 截止阀、暗杆楔式闸等采购(具体详见清单);
2.2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期: 180 日历日。首次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指日历天),供货量为总量的 30% ,以后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使用计划表》分批交货。
2.4 标段划分:六 个标段。
一标段:博里项目:采购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及配套的 PE 管件、闸阀等(具体详见清单),约 402 万元;
二标段:车桥项目:采购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及配套的 PE 管件、闸阀等(具体详见清单),约 447 万元;
三标段:仇桥项目:采购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及配套的 PE 管件、闸阀等(具体详见清单),约 341 万元;
四标段:施河、溪河项目:采购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及配套的 PE 管件、闸阀等(具体详见清单),约 571 万元;
五标段:平桥、上河项目:采购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及配套的 PE 管件、闸阀等(具体详见清单),约 540 万元;
六标段:复兴、顺河项目:采购 PE100 级给水用实壁管,及配套的 PE 管件、闸阀等(具体详见清单),约 624 万元;
注:每个投标单位均可参与六个独立标段的投标。按一至六标段顺序依次开标和评标,一个投标单位可以中标其中二个标段(按评标顺序中标),中标单位中标二个标段后仍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能再中标。
2.5 产品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应符合国标( PE 管材 GB/T13663-2000 )
2.6 其他:本次招标项目计划于 2016 年 1 月开工, 2016 年 6 月前完成全部项目,并具备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生产本标段采购材料能力生产厂家(提供企业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 拟选派参加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7 投标人生产的管材管件,具有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从查询网址 http://218.94.117.252:12301/Case/company.html 自行查询本单位的法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查询结果:带有防伪二维码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有效期内。对在三年内(按行贿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日计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单位应拒绝其投标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投标报价: 65 分 技术响应: 9 分 商务响应: 4 分 售后服务: 4 分 其他: 18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 × 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 (取值范围: 96% 、 97% 、 98% ) 注: 1 、 K 值由报价最低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后随机抽取确定;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 65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65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 9 )分 |
技术标准响应( 3 )分 |
1 、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通过现行 ISO 质量体系认证的得 1.5 分,否则不得分。 2 、环境体系认证:企业通过现行 ISO 环境体系认证的得 1.5 分,否则不得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 )分 |
/ | ||
配置的合理性( / )分 |
/ | ||
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 2 )分 |
管材运输、装卸符合第四章 5.1 、 5.2 和 5.3 款,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
开标现场提供样品( 4 )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
2.2.3(3) |
商务响应 ( 4 )分 |
付款方式(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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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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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财务状况( 4 )分 |
提供近三年( 12 、 13 、 14 年)财务报告,财务状况三年盈利的得 4 分;财务状况二年盈利的得 2 分;财务状况一年盈利的得 1 分;(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2.2.3(4) |
售后服务 ( 4 )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1 )分 |
现场建立服务机构,承诺委托工程师驻现场技术指导跟踪服务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内容(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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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 )分 |
承诺 48 小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质保内容( 1 )分 |
本工程质保期 1 年,承诺延长 1 年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1 分。 |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1 )分 |
承诺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全过程现场指导安装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2.2.3(5) |
其他 ( 18 )分 |
产品质量检测 ( 2 )分 |
1 、产品检测:能提供所投标的产品的国家级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 2014 年度或 2015 年度)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 、产品质量:能提供所投标的产品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014 年度或 2015 年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节水标志认证( 2 )分 |
获得节水标志认证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
业绩( 2 )分 |
此项最高得 2 分。单项合同价在 500 (含 500 )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单项合同价在 300 (含 300 ) -500 万元的有一项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单项合同价在 300 万元以下的有一项得 0.1 分,最高得 0.5 分。 | ||
企业信誉 (6) 分 |
1 、企业称号: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 2 分。 2 、信用证书: 2012 年以来获得市级 ( 地级市 ) 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三年的得 2 分,两年的得 1 分 , 一年得 0.5 分 3 、银行资信:银行(或银行授权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等级为 AAA 的得 2 分、 AA 的得 1 分、 A 的得 0.5 分 | ||
企业生产能力( 3 )分 |
1 、生产设备配备:投标厂家 PE 管材生产线在 10 条及以上的得 2 分;投标厂家 PE 管材生产线在 8-9 条得 1.5 分; 投标厂家 PE 管材生产线在 5-7 条得 1 分;投标厂家 PE 管材生产线在 4 条及以下不得分; 2 、生产人员配备:生产人员技术力量合理性优( 1 分)、良( 0.5 分)、差( 0 分) | ||
企业注册资金( 3 )分 |
注册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以上得 3 分;注册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身)~ 1 亿元(含本身)得 2 分;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身)~ 7000 万元得 1 分;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身)~ 5000 万元得 0.5 分;注册资金小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得分 | ||
注:参与打分的资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否则不予加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5.1 获取时间: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午 8:30 时至 11:45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淮安区华西路 63 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3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
5.2 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近期连续 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联系电话: 0517-85189609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兴淮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区南门外民生自来水公司院内 地 址:淮安市济南路 3 号
邮 编: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 时经理 联 系 人: 顾星、高翔
电 话: 15052664256 电 话: 0517-8588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