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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地表水厂工程建设(第二批)工程钢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 17:28: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滕州市地表水厂工程建设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滕州市汇泉给排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钢管采购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滕州市地表水厂工程建设内容以马河水库为水源,建设4万方/日传统工艺净水厂1处(包括:稳压配水间、净水间、清水池、加氯加药间、排泥排水调节池、臭氧发生器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电气设备、仪表自控系统等其它附属设施);双线铺设水库至第一加压水厂6万方/日的输水管道22.5公里,同时建设2万方/日的应急水处理设施1处。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钢管采购标段10:DN700-DN900mm 3PE钢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3PE钢管采购标投标人要求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单位,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证书,具有近5年以来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必须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省级卫生疾控中心授权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提供卫生检测报告)。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或说明

  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及质量检测报告、类似业绩。于2015年12 月2 日~ 12月8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滕州市汇泉给排水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632-586507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淑花

  电话:0531-86952347

  电子邮箱:sdslzb73@163.com

  网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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