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自动采样器及流量在线系统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自动采样器及流量在线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量实时监管,及保证污水处理厂水质化验检测采样的代表性。已起到对对污水处理厂的全方位监督管理。
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第一包:自动采样器及流量在线系统(1套)。采购预算:760,000元,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项目编号:2015(2014)-23-37-J
5、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4)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收取其税收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收取其社会保障资金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资质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投产品(自动采样器)对应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 上午 08:00—09: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 上午09: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谈判。
11、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轲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联系人:路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地址:小店区平阳路西一巷泽丰苑小区2号楼 邮编:030012
联系人:杨 波 联系电话:13620613724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