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横埠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审批。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选定PPP合作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枞阳县横埠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2.2 招标单位: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3 实施机构:枞阳县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授权)
2.4 招标代理: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5 项目地点:枞阳县横埠镇
2.6 项目内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近期2020年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0.5 ╳ 104m3/d,远期2030年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1.0╳ 104m3/d,本项目仅考虑近期)、污水处理管网(含城西污水管网、城东污水管网、一体化泵站)。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9亩。
2.7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58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约1580万元,污水管网(含泵站)约2000万元。
2.8 进度及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15天内依法在项目当地注册成立SPV公司,2个月内开工建设,1年内建成运行,运行一年内通过环保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PPP合作内容
3.1 合作模式:污水处理厂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污水管网采用建设-移交-运营(BTO)方式运作,政府分五年回购管网,并委托维护。
3.2 合作内容: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合作组件SPV公司(政府占股10%,社会资本占股90%),SPV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00万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保修、维护、到期移交。在合作期内政府只参与重大事情的决策和对运营情况进行监管、考核,不参与SPV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3.3 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依法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
4.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
4.3 投资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投资、运营的技术能力和运营实力。
4.4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
4.5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投资或运营过至少1个污水处理厂工程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4.6 特许经营者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过处罚事件。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5.1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均可报名,节假日不受理),到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枞阳镇银塘路46号4楼),持:(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4)代理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资料原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3 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
5.4 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提交:按要求密封后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前,提交至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会议室(枞阳镇银塘路46号)。
7、投标人代表应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到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会议室(枞阳镇银塘路46号)参加开标会。
8、其他说明
报名后放弃投标的企业,请在开标3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送至县招标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招标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员
地址:安徽省枞阳县长安大道
邮编:246700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805662209
招标代理: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18楼
邮编:200092
联系人:方奇 房钰君
电话:13774333348 15800341613
报名地点: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4楼)
联系人:吴白
联系电话:0556-285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