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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临港经济区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4 17:25: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经济区供水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2011)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990638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港工业区黄河道等十六条道路给水工程,总长度24665米,总投资额约57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黄河道从渤海50路至渤海56路,DN1000给水管道2060米、从渤海56路至渤海60路,DN800给水管道540米、珠江道从渤海18路至渤海26路,双侧DN300管道3944米。本标段投资额为175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渭河道从渤海50路至渤海53路,DN800给水管道1106米。本标段投资额为58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渤海18路从珠江道至津晋高速,西侧DN1000给水管道529米、西侧DN300给水管道1218米、东侧DN400给水管道936米;清河南道从渤海20路以西,DN400给水管道514米;淮河东道从渤海26路至渤海28路,DN400给水管道583米;黄埔江道从渤海12南路至渤海17路,DN400给水管道837米、DN300给水管道436米;渤海16南路从嘉陵江道至津晋高速延长线,DN1000给水管道890米、DN300给水管道720米;金沙江道从渤海17路至渤海18路,DN300给水管道1256米;渤海13路从黄河道至淮河道,DN400给水管道540米;清河道从渤海20路至渤海24路,DN400给水管道1007米;渤海17路从珠江道至钱塘江道,DN300给水管道 2428米。本标段投资额为20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四标段:渤海60路从辽河东道至黄河道,DN800给水管道1780米;渤海30路从淮河东道至长江道,DN400给水管道528米。本标段投资额为52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五标段:嘉陵江道从渤海16南路至渤海18路,DN1000给水管道1419米、DN300给水管道1349米。本标段投资额为75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1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由投标单位出具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由投标单位出具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12 月 4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07日至2015年12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A19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彭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1号楼201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彤 电话:13820898506

  传  真:5988619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A1902室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安博跃 电话:13752081470

  传  真:2532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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