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已由 滦平县发展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滦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处理能力近期为6万t/d,远期8万t/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d400-d1350污水管网40.036km ;
建设地点:滦平县滦平镇、大屯乡和张百湾镇;
合同估算价:2160000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的全部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12月11日17时00分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书(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承德市滦平县北山新区滦平大酒店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滦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滦平县水务局办公楼
联 系 人:鲍青玉
电 话:13832445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胡爱军
电 话:1319187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