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5-320)
各投标单位:
对2015年10月10日通知延期开标的余姚市丈亭镇汇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编号为2015-320),现恢复招标。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工程名称由“余姚市丈亭镇汇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修改为“余姚市丈亭镇汇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2.投标保证金修改为壹拾捌万元,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12月22日10:30时。
3.诚信保证金修改为玖拾万元,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12月22日10:30时。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修改为2015年12月23日9:00时”。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由“603.8951万元”修改为“914.6592万元”。
6.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取消“经住建局备案的自聘项目经理”,统一修正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7.原暂定叁级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8.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由“2015年6月、7月、8月”修改为“2015年8月、9月、10月”。
9.原工程“预算造价为6768844元(含30万元备用金和设备暂定金28.8万元),招标控制价为6038951元”修改为“预算造价为10185856元(含45万元备用金和设备暂定金28.8万元),招标控制价为9146592元”。
10.原工程“评标基准价=(招标预算造价-备用金30万元-设备暂定金28.8万元)×[1-(A+B)%]+30万元+28.8万元”修改为“评标基准价=(招标预算造价-备用金45万元-设备暂定金28.8万元)×[1-(A+B)%]+45万元+28.8万元”。
11.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的调整详见附件(含量电子清单和施工图) ,请登录“余姚市招投标综合业务系统”—余姚市丈亭镇汇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项目中下载,招标编号:15-320补。
特此说明
建设单位:余姚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