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屯昌县南坤镇良坡水库连片(吕狗、坡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屯土环资函【 2015 】 75 号 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屯昌县南坤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75:1 ,招标人为 屯昌县南坤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屯昌县南坤镇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各村的污水处理系统以及配套的相应沟渠、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以及禽畜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竹根村为防止水土流失修建的挡土墙及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屯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屯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屯昌县南坤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屯昌县南坤镇 |
地 址: |
海口市世贸东路 2 号世贸中心 E 栋 5 楼 504 |
邮 编: |
邮 编: |
570203 | |
联 系 人: |
温小飞 |
联 系 人: |
袁工 |
电 话: |
18689878786 |
电 话: |
0898- 68581569 |
传 真: |
传 真: |
0898- 68581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