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洪泽县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二期太阳能水生态修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编号:洪泽县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 HZCG-201506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现1#曝气塘及2#曝气塘各有5台太阳能水生态修复系统进行曝气净化处理及生态修复,水质已取得明显的改善效果,但由于曝气塘进水污染负荷较高,超过了单台设备的污染去除能力,且北线工程进水将增加至6万吨/天,必须增加2#曝气塘的曝气量,才能应对增加的污染负荷量,保证曝气塘对各指标的削减。根据太阳能水生态修复系统设备复氧量、综合考虑曝气塘的处理水量及进水水质,在1#曝气塘增加3台太阳能水生态修复系统、2#曝气塘中增加7台太阳能水生态修复系统。根据水动力学及流体力学模型等原理,将太阳能水生态修复系统布置在曝气塘处理薄弱区域,以强化污染物的去除效果,进而从整体上提升曝气塘的处理能力。
(2)采购预算价:叁佰伍拾万元(¥:350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提供生产厂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9)提供厂商对该项目的三年免费质保及4小时内服务响应和24小时上门服务承诺函(均须提供所投品牌厂商服务承诺函原件)。
(10)本项目其他未提及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1)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各投标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洪泽县政府采购邮箱:HZXZFCG6688@163.COM(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有任何改动;本邮箱有自动回复功能)。投标人到现场凭邮箱回执进行登记,确认报名资格,否则不于登记。
2)招标文件每包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报名起止时间: 2015年12月9日-2015年 12月24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29日下 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洪泽县水利局会议室(政府大楼9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杰 电话:0517-87267812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 12月29日下 午2:30时
开标地点: 洪泽县水利局会议室(政府大楼9楼)
评标地点: 洪泽县水利局会议室(政府大楼9楼)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董风华 电话:0517-87267812
(2)采购人联系人: 季军 电话:13912052422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一起递交现场人员(杨杰)。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单位本身。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科提交金额为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3)投标保证金、履约金交纳信息:
户 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账 号:3208290101201000007225
开户行:洪泽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备注:政府采购科投标保证金
11、公告内容如果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