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5]028-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中医院迁建工程(施工) 重新公告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3〕111号及永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城区刘岐大桥、龙头新村大道旁规划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959亿元,建安造价约为1亿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906m2,总建筑面积约21030m2,总体规划200张床位,建设内容包括(1)门诊医技楼一座,为三层建筑,占地面积约1750m2,建筑面积为4530m2,设置急诊部(内外科诊室、抢救室、输液室、挂号室等)、门诊部(内外科诊室、五官科诊室、体检中心、感染性疾病科等)、医技科室(检验科、血库、功能检查室、手术室、病理科、办公室、休息站等)等用房;(2)住院病房楼一座,为九层建筑,占地面积约1300m2,建筑面积为13700m2,设置住院部(住院病房、产房等)、药剂科室(中西药库房、中西药调剂室、门诊药房等)、保障系统室(配电室、太平间、设备机房等)、行政管理室(办公室、计算机房、图书室等)等用房;(3)营养食堂一座,为三层建筑,占地面积约5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4)配套建设主街长廊、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最终以永泰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泰县中医院迁建工程(施工)重新公告,建设门急诊大楼,住院部,食堂、中医培训中心,消防水池,中心、吸引氧站,污水处理站的桩基、土石方(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已完成招标)、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等专业工程建设。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0 日历天(其中50天作为整改调整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住院部主楼工期为600日历天(其中50天作为整改调整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属于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且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11 日至2015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图纸等)每份人民币1200元,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获取采用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购买标书时登记邮箱,便于接收本项目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的预算审核报告、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6 日 10 时00分,提交的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开标室。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购买图纸的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
7.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电 话:0591-24837308
联系人: 黄工 邮编:3507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13;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钱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泰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永泰县中医院
帐 号:4052 6570 3259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永泰县中医院迁建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檀工:13950384873。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