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城市八里镇污水处理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 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城市八里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发改发(2015)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城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交钥匙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城市八里镇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内容:污水处理总承包(EPC)、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等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依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完成从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移交项目业主。项目计划用地1303平方米,主要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后出水水质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3合同估算价为 533.02 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交钥匙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1 月 20 日开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1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环保工程 (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符合对投标资质的要求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相应 级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报名时各投标人使用CA锁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城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海城市八里镇 地址: 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邮编: 邮 编: 114200
联 系 人: 谢明允 联 系 人: 王开博
电 话: 15998078899 电 话: 0412-3232769
传 真: 传 真: 0412-32327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chengyu.hc@163.com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实施步骤
一、投标报名需知(未建立企业信息库的投标人)
第一步:投标人需开通临时帐号,具体过程如下:
1、 辽宁省内投标企业到请到当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
2、 辽宁省外企业请访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www.lnzb.cn)”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系统页面,然后点击“外省或沈阳单位可以点击此处申请登录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获得临时账号。
第二步:投标人在取得临时账号后,沈阳所辖企业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www.syjz.net)”,大连市所辖企业登录“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dl1.lnzb.cn)”,其他地市所辖企业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录入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必要的电子扫描件。
第三步: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既被纳入辽宁省企业信息库中等待审核,此时请携带相关扫描件的原件到所在地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投标人既在辽宁省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中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外省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外省投标人IC卡管 理的有关通知》(辽住建[2011]362号)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审核。
第四步:企业信息库建立后,投标人到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办理CA锁。并现场激活,可查看相关细节。
第五步: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在地,使用CA锁选择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非沈阳、大连项目)、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IC 卡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
第六步: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再次使用CA锁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缴纳已报名项目招标文件费用,缴费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缴费的招标项目如有答疑文件,务必通过网上进行下载。
二、 招标文件下载有关说明
(1)投标人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系统,选择要下载的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公司可与网银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结算,并为投标人开具下载招标文件的发票。
(2)投标人网银支付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与软件公司账户直接显示缴费情况,确认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在招标文件购买期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网上支付支持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华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