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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2015年白云区太和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米龙、营溪、北村、柏塘)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1 17:5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 云发改投资[2014]16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现对2015年白云区太和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米龙、营溪、柏塘、北村)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2015年白云区太和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米龙、营溪、柏塘、北村)施工监理

  二、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87422599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甄工 联系电话:13580543200

  四、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住房建设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36500013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是白云区太和镇米龙村、营溪村、柏塘村、北村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米龙村实施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05m、新建马路甲式污水井77座、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51m、600×600污水方井8座、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363m、污水沉砂井7座、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028m、管道溢流井28座、DN150(预留)UPVC排水管600m、沟渠截污井3座。营溪村实施DN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541m、DN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94m、DN150 UPVC排水管(预留)700m、沟渠截污井2座,新建马路甲式污水井30座、600×600污水方井21座、污水沉砂井4座、管道溢流井8座。柏塘村实施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43m、新建马路甲式污水井92座、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759m、600×600污水方井40座、DN300HDPE双壁波纹管653m、截流井1座、溢流井、44座。北村村实施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849m、新建马路甲式污水检查井81座、d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818m、新建马路甲式污水沉砂井4座、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33m、管道溢流井18座、DN150(预留)UPVC排水管150m、沟渠截污井5座。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期和缺陷保修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六、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12月12日至 2015年12月1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 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 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09:30-11:30,下午: 14:00-16:00。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2015年第3季度“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十一、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在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查询方法详见附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申请人未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政府农业办,电话:8742259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十五、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2015年白云区太和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米龙村、营溪村、柏塘村、北村村)施工监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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