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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姚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4 10:23: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建设单位: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CZY15[224]

工程地址:

大姚县李湾村委会阮屯村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5/12/14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2/18 17:00

报名地点: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槐可绍

联系电话:

0871-65896111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 、类似工程业绩: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今 ( 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 ) 至少承担过 3 个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真实性承诺书); 4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一项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 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 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 3 份原件);

工程详细信息:

工程详细信息:本项目拟建日处理能力近期 5000m3/ 日再生水厂一座,(远期 10000m3/ 日),埋设再生水管网 18.5 千米,再生水处理厂采用 “ 絮泥沉淀 + 滤布滤池 + 次氯酸钠消毒 ” 的处理工艺。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备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 / 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特别提示: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本工程付款方式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达到 50% 时支付 20% 进度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 50% 的进度款。剩余款项 3 年内分期支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必须按期开工,按时推进工程进度,按期完成项目交付甲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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