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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地块项目(污水处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4 14:20: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ZSCN-B3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知识城南起步区九龙大道以西、凤凰湖东侧。

1.2.3 工程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7957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5672平方米,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65144平方米,其中地下53800平方米,地上111344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116-70-03-009162。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316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10472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不包括物探、工程测量)、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所有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绿色节能三星标准)、结构(含玻璃幕墙、钢结构、膜结构等)、地基处理、基坑支护设计(含周边建筑防护工程)、给排水(含热水系统)、通风空调、强电、弱电(信息网络、有线电视、有线电话)、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人防、防雷、污水处理、卫生防疫、环保、电梯、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建筑物周边的室外园林景观、道路、室外照明、泛光设计、供变电工程、综合管线、智能建筑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红线外政府要求的公共部分设计与相关的市政工程(如桥梁)等、土方开挖、施工图修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缺陷责任期和各阶段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含派设计代表驻场),包人防设计、包外电工程设计。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年9月,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日历天后的5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的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4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安排。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安排。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21.152万元。

1.7.2 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4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3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对所有投标人均不作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报批批复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报建图设计,施工图报建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完成正式施工图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合同价的0.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合同价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合同价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9.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82116971(胡先生)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611室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611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6971

1.10.4 传真号码:020-82116971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13、广州市流花路85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6673560 13632428205

1.11.4 传真号码:020-86687589

1.11.5电子邮箱:gdsjzgcjlgs@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 82086585

1.12.4 传真号码:020- 82086760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展厅二期二楼208室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0307

1.13.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3.5 网址:http://zb.gd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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