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新兴产业区临2号路、临6号路、临8号路等3条供水管道工程(招标编号:GJZX-2015-660)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34页6.3评标方式后增加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封闭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移交评标资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
6.5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6.5.1 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6.5.2 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
6.5.3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6.6 中标候选人公示
6.6.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逾期不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招标人及时改正。
6.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6.3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
二、原招标文件第4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二)项目经理(满分15分)15.00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8分;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得7分,初级职称得4分。此项满分1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9月-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更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8分;具有初级职称(含初级)以上的得7分。此项满分1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9月-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原招标文件第4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三)技术负责人(满分15分)15.00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初级职称及以上的的得15分;此项满分1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9月-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更改为:“具备市政类或给排水类专业(以职称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的得7分,其它专业得4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8分,中级职称的得6分。此项满分1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9月-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6年1月5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期限及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以上更改部分的电子文件请各投标人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nggzy.net/gxnnhy)中的答疑澄清文件自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张倩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