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紫金永招字【2015】16号
一、答疑:
1、将资格审查文件中:“五、须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要件”中“16、招标文件(资格标)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它用于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原件应单独密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身份证不必单独密封,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随身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现场核对身份),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08:00—09: 30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送至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至不予接受。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7楼。”
修改为:“16、招标文件(资格标)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它用于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原件应单独密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身份证不必单独密封,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随身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现场核对身份),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2月22日上午08:00—09: 30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送至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至不予接受。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7楼。”
2、将资格审查文件中“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资格要求中“有效期为2015年12月22日后(含当日)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资质(或临时建造师)且具有2015年 月 日后(含当日)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合格证(B证)。”
修改为:“有效期为2015年12月22日后(含当日)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资质(或临时建造师)且具有2015年 12月22日后(含当日)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合格证(B证)。”
3、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4、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一致时,以答疑纪要为准。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若有不清楚事宜请拨联系电话:18065975502小李)。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佳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