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泌阳县思源学校至城区污水管道二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泌政采【 2015 】 067 号。
2. 招标货物名称、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详细技术 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二级钢筋混凝土管 |
DN1000 |
2808 米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 |
合同约定 |
DN300 |
952 米 |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3 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者泌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以上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 谈判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5:30 。
4.2 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3 本次谈判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密封于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报名函上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 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6. 谈判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谈判开始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谈判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谈判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 1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 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 2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 526 010 194 412 011
( 3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 2546 3980 5252
7.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10 : 00 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 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10 : 00 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 对谈判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2 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 联系方式:
业主方: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3673968158
11. 项目咨询人:宋亚 15836707070
12. 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