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自治区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设备生产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采用MBBR工艺对现有第一污水处理厂原设计6万t/d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进行提标改造,使原排放二级标准提高为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卡鲁塞尔氧化沟、二沉池;新建鼓风机房(137.6㎡)、深度水处理车间(424.34㎡)、加药间(51.36㎡)及厂区工艺管道敷设等。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3 招标范围:标段二:细格栅设备生产、制造及安装、调试,其中:回转式格栅除污机3台、螺旋输送机1台、手电两用启闭机10套;旋流沉砂池渣浆泵2台;氧化沟推进器,其中:N=3.5kw潜水型推进器12台、N=5.5kw潜水型推进器12台、N=7.5kw潜水型推进器12台;氧化沟穿墙回流泵4台(N=7.5kw);加药间成套碳源储罐(25m?)、碳源投加泵(防爆计量泵0-2000L/h)4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标段三:氧化沟(MBBR工艺)不锈钢出水拦截网、曝气工艺设备、管道制作;管式聚氨酯微孔曝气器、改性生物悬浮填料(MBBR工艺反硝化、硝化专用)、空气悬浮风机及自动卷绕式空气过滤器等设备供应、调试;污水厂处理全过程实时监控及调度管理系统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标段四:深度处理车间滤布滤池设备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其中:过滤器模块300套(两侧挂滤布);过水底板3套(36.0㎡);滤布滤池行车轨道(6根)、行车组及行车电缆支架(L=4.3m N=3.7*3+0.55kw)3套;手电一体单点式钢制调节堰门(2000*500mm)3套;不锈钢制调节堰门(4100*200mm)3套、钢制布水板(4mm)14.83㎡;一体式超声波液位计3台(0~3m)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标段二:细格栅设备生产、制造及安装120日历天;
标段三:氧化沟(MBBR工艺)改造及实时监控、调度管理系统安装210日历天;
标段四:深度处理车间机电设备制造安装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二: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或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安装厂商,渣浆泵、回流泵及计量泵需具有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渣浆泵、回流泵和计量泵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或认证的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标段三: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或环保、给排水设备销售、安装及调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涵盖环保领域或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生产制造、集成、销售、安装、调试、服务等业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式聚氨酯微孔曝气器、改性生物悬浮填料(MBBR工艺反硝化、硝化专用)、空气悬浮风机设备需具有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微孔曝气器、生物悬浮填料须具备国家权威部门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标段四: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或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销售、安装厂商,销售、安装厂商需具有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滤布滤池设备及行车须具备国家权威部门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原件的扫描件。
标段二: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并附加盖公章的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渣浆泵、回流泵及计量泵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授权书需标清楚设备名称)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
标段三: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并附加盖公章的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管式聚氨酯微孔曝气器、改性生物悬浮填料(MBBR工艺反硝化、硝化专用)、空气悬浮风机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授权书需标清楚设备名称)等资料;
标段四: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并附加盖公章的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授权书需标清楚设备名称)等资料。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经审核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西侧565号
联 系 人:张 昊
电 话:0953-227198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
联 系 人:由 娜
电 话:0951-5676716
电子 邮件:zdzxn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