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陕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陕县产业集聚区供水一期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陕县产业集聚区供水一期建设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LHSJL2016-01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日供水3万吨龙脖提水工程,31.228公里给水管网工程,日处理3万吨自来水厂以及3.503公里管网配套道路工程,总投资约2.2亿元。
5、计划工期: 随施工工期,保修期一年。
6、建设地点:陕县产业集聚区
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8、质量监控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9、工期监控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按国家相关规范完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工程,年龄不超过65岁;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原件(同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复印件3套成册,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除授权委托书外其它原件退回。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由本单位开具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证明;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出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5、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
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以下账户并到招标中心财务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1713120729350001117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陕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县神泉路东段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398085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县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电话): 孙女士 0398-3837050
陕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