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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现状供水暗渠改线项目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3-1 11:41: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建设用地现状供水暗渠改线项目(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4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同济大道西侧,江南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本工程将现状渠道改线,将改为沿着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园博园第一安置区南区)东侧道路接入下游现状渠道,呈南北走向,将现状186m现状渠道改线,改线后约279m 。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142.95万元

  要求工期: 25 日历天,定额工期 :28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专职投标员(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3月22日9 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核查。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倪新豪

  电 话:0775-4529650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肖 杨轩

  电 话:0775-4358261 传 真:0775-4358251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胖岭龙珠别墅3135号(市人事局斜对面)

  9、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11.1、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 4569321

  11.2、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0775-4229802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彭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黄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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