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编号:YQGS-EQ-SG-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市城市供水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投资(2014)3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库尔勒银泉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库尔勒市城市供水二期扩建工程35kV变电站土建施工。
2.2 建设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境内。
2.3 建筑规模:城市供水20万吨/日。
2.5 工程计划投资:460万元
2.6 计划工期: 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2.7本标段招标的范围如下:本次招标范围为库尔勒市城市供水二期扩建工程35kV变电站土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值班宿舍施工;35kV配电装置室施工;10kV配电装置室施工;继电器室及安全工器具室内维修间施工;深井泵房、警卫室及卫生间施工;厂区室外工程施工;辅助建筑施工;厂区安装;上述工程的弱电系统、照明及电采暖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站区采暖通风、全站防雷接地、室外工程等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资质名称为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规模构筑物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3 月 1 日至2016年 3 月 7 日,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xjztb.net/)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 3 月 1 日~2016年 3 月 10日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昌源水务集团库尔勒银泉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二期项目部(库尔勒市香梨大道)持标书汇款凭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提供电子版。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标书汇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名称、立项号:151601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昌源水务集团库尔勒银泉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
邮编:841000
联系人:李华
电话:0996-2292706
传真:0996-22927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联系人:和家强 段文林
电话:18518358629
邮编:100070
传真:010-5310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