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东工业园区中水输送(浙东表面用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象产管纪[201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
2.2 工程造价:约44万元 ;
2.3 工程规模:铺设安装(热熔连接)DN200PE实壁管1143米;
2.4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城东工业园区中水输送(浙东表面用水)工程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包括绿化修复);
2.5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资质,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3 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4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5 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6 报名时必须携带:
⑴、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⑵、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⑷、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留存。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3月 01 日至2016年 02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企业服务中心大楼9楼925室 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报名。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一家投标单位;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开标时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不退。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6.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⑴、投标人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列序号;⑵、投标人的抽签编号排序由招标人在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⑶、招标人在所有抽签编号中当众随机抽取前5家单位入围。
6.2 当投标单位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5家,不低于3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3 入围抽签时间::2016年 03月 04日下午14:00时,携带U盘(中签后用于拷贝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
6.4 入围抽签地点: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九楼小型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7.招标文件的获取:经随机抽签入围的5家单位在抽签结束后,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九楼产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联 系 人: 薛清先
电 话: 0574-6562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