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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动力车间、总变电站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3-1 16:59: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动力车间、总变电站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外资投资(外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动力车间、总变电站。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一座,动力车间一座、总变电站一座。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约1200万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北京华天银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粮集团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单位: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动力车间、总变电站(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 建筑装饰、2.电气工程、3.给排水工程、4.消防工程、5. 暖通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实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动力车间给排水工程,动力车间暖通工程,动力车间消防工程等不纳入本次招标。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市[2015]52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符合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不接受未领取“企业IC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采用条款】

  ■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不接受未领取“企业IC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采用条款】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及《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11]63 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本单位注册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3月1日至 2016 年3 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913)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购买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不提供纸质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企业IC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 须提供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915。投标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91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说明

  6.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25万元,投标担保形式:以投标人的名称在本招标项目开标日前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未按时到账或汇错账号作为废标处理),不接收由私人账户和其他单位账户转入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但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投标单位的银行账户。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单位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经营部

  开户行:建行东莞分行银城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44001775137053012039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

  鸿禧中心B区913

  邮 编:\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杨立新                                            联 系 人: 梁树居

  电 话: 0769-81903360-8630                       电 话: 0769-22806630

  传 真:\                                                          传 真: 0769-22806632

  中粮集团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010-85006136,010-85006070           手机:18513173896,13311469311

  传真:010-85618055                                              电子邮箱:ZB@COF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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