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龙滩水厂新建项目设计 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5】140号文批准启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地质灾害评价、环境影响评估、可研报告、水土保持评估、安全评估、勘察、工程测量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三合社区。
2.2工程规模:建设总面积3534平方米(含管理用房、检测化验用房、值班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建设);新建水池、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形成10万吨/日供水规模(其中,一期五万吨/日,二期五万吨/日),总投资约为12600万元。
技术标准: 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专项勘察、管理用房、绿化、水池、道路、停车场、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设计文件汇总、设计概算、预算文件编制与汇总(含地质灾害评价、环境影响评估、可研报告、水土保持评估、安全评估、勘察、工程测量等)。
2.4计划周期:总周期 6 个月(节点周期要求详见设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须具备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如是市外入渝单位,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3.1.2近6年(2010年至今)承担过过1个及以上类似的设计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3 月25 日 10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