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出资建设的洪源后垅渎段污水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为洪源后垅渎段污水工程,造价约 26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洪源后垅渎。
2.4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原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上述《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明;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按本公告第3.3、3.4、
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单位在投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11:00时,下午14:00 -16:00时)。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 地 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一幢二楼新都花园
联系人:杨书记 联系人:贾健美
电 话:13957992221 电 话:0579-8241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