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2016年度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6年度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清淤工程
2、招标单位: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项目执行单位: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污水处理厂
4、工程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62号(仙女河污水处理厂院内)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本项目服务期分为两阶段,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分春、秋季检修2次施工,5月春检8天,9月秋检8天)内完工(具体时间根据业主需求可以进行调整)。
7、招标范围:对雨水泵站、一线泵房、西S3D集砂池、一二线缓冲池、二线砂斗、一二线污水池、脱水间夹道、一二线S3D配水渠进行清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质量要求: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7日至 2016年03月11日(08:30-16:30)。
2、报名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A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拟派参与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C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效、清晰,并加盖公章。)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03月07日至 2016年03月11日(08:30-16:30)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8日13时30分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执行单位: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污水处理厂
招标项目执行单位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62号
联系电话:024-25201775 传真:024-25200966
联系人:张迪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行:建设银行轻轨支行
帐 号:21050139430100000015
联系人: 吴娜 刘广友
电话:024-82901799
传真:024-82903299
邮箱:ghzb_ghzb@sina.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