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申请新乡经济开发区张青廉租房给水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新乡县本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止。
1.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经济开发区张青廉租房给水工程(预算金额108148元)
2.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新乡经济开发区张青廉租房供水工程,确保用户日常用水,其中日供水量2400立方米,供水压力0.3MPa以及供水管道、计量设施的安装施工。
3. 申请单一来源事由及条件:
事由:自来水经营事项特许经营管理,张青廉租房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张青社区,属于新乡县本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
条件:该项目适用于《新乡市市级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因特殊业务工作或涉及特殊行业,所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有特别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的)。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联系人:曹迎宾,联系电话:13598679008),新乡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新乡县府前街,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3—558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