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襄垣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工程化验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襄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襄发改基字【2014】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山西省襄垣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资和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YZB-E2016014-ZC
2.2地 点:襄垣县县城
2.3供 货 期:6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第一标段:气相色谱仪(原装进口)一台;
第二标段:离子色谱仪(原装进口)一台;
第三标段:低本底αβ测量仪一台
2.5标段划分:按三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
3.3近三年与本次招标货物规格类似或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为证明材料),且至少有一套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独立售后培训服务能力和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保证24小时内到场解决客户出现问题;
3.5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第一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销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有效的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函,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前往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部报名。
4.1.2第二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销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有效的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函,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前往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部报名。
4.1.3第三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销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有效的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函,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前往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部报名。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襄垣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88355876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长治项目部地址:长治市城西路103号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王蓉 赵超丰
电 话:0351-4605078 15935505355
传 真:0351-4605078
电子邮件:sxhyzbdlyxgs_cz@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 号:50260188000002556
2016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