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6-0020-07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东平县州城街道。
2.3 招标范围:东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州城街道农村人工湿地设计及施工。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4个标段,本项目为第三标段;
2.5 预算控制价:285万元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于本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提供近三年同类施工工程业绩。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证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 )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 )近三年同类施工工程合同原件。
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验不代表资格审?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1日9 时 00分,地点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监督单位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城东山路13号环保局湿地办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38-209215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马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