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 2016G040 资格后审 |
建设单位: 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名称: 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泵站改造工程(第二十六批) |
招标代理单位: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施工现场状况: 具备开工条件 |
工程地点: 长春市区 |
总投资(万元): 2747.19 |
年度投资(万元): 2733.64 |
结构类型: |
建筑面积: 0 |
地上层数: |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
地下层数: |
招标范围: 天富东苑泵站改造、锦江三区泵站改造、泵站改造及井室维修工程 |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6-04-15 至 2016-12-31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以上 |
项目经理级别: 二级及以上 |
质量要求: 合格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03-09 至 2016-03-15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报名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交易中心窗口或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cjs.com.cn) |
招标联系人: 崔先生 |
联系电话: 0431-87933788 |
报名截止日期: 2016-03-15 16:00:00 |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2016-03-15 16:00:00 |
公告说明: 1、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6号文件和建市【2015】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