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城市污水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监理已由兰发改 [2015]235 号文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已落实,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公司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兰州城市污水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监理
3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罗官村肖家窑
4 、项目概况:①兰州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规模为每天污泥脱水 400 吨,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低于 80% 。本工程总占地 649 亩,近期污泥处理及备用区 54 亩,填埋区约 118 亩,绿化率约 74% ;远期填埋区 148 亩,绿化率约 69% 。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 (一)污泥处置场构建工程。 1 、污泥处理工程:污泥接收池、污泥填埋池、污泥脱水车间; 2 、污泥处理工程:集水井及提升泵房、调节池、强化混凝沉淀池、 MBR 生化池、回用水池; 3 、生活区及其他 : 综合楼、车库、厂区道路、雨洪蓄水库。(二)污泥存放场构建工程:主要包括填埋场坝体、污泥区土地平整、防渗、排气、防洪、环形道路等工程。(三)绿化工程。
5 、资金来源: 贷款及企业自筹
6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6 年 4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7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8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 (指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 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同类工程 ( 污水处理项目或污泥处理项目 ) 监理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 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三年(截至时间为 2016 年 1 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包含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根据建管 [2014]440 号文件,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 14 人(其中: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5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监理员至少 7 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 、省外企业开标前必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anzhou.gov.cn/ )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9 日— 2016 年 3 月 13 日
3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9 日— 2016 年 3 月 13 日。
4 、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自行网上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将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931903902510901
5 、投标人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款,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9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一开标厅 ( 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27 号 ) 。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建投集团 208 室
联系人: 王鸣
电 话: 0931-46077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东口宏丰大厦 B 座 1702 室
联 系 人:付燕 颜晓慧
电 话: 0931-8589881 , 15117261251 , 18693270022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兰州城关区中林路 1-3 号
电 话: 0931-847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