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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定陶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10 17:1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编号:SDFZT20150528-016

  1.招标条件

  定陶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新建加压泵站12座,城乡主管网131.09公里,城区市政管网升级改造37.6公里;已经定陶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定陶县刘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陶县。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仿山、杜堂、陈集、半堤、孟海施工区;

  第二标段:张湾、马集、南王店、冉堌、黄店及城区施工区 ;

  第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及服务期要求:第一标段:180日历天;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第三标段: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免费保修期3年。

  2.9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工程价款的7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工程价款的10%,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所采购PE管材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所采购PE管材须具有“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和“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第三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未承担在监项目,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少于六个。

  3.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潜在投标人根据资格类别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5注: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不接受委托。否则,视为投标企业未到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定陶县青年路北段与府前大道交叉口路东)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须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身份证;

  ⑥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司红章);

  ⑦PE管材“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司红章);

  ⑧PE管材“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司红章);

  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⑩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标段须提供: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⑤ 拟派不少于六名的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⑥、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4.3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招投标秩序,现要求各标段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交纳信誉保证金,第一标段:700 万元;第二标段:900万元;第三标段:15万元。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注:信誉保证金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定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号:4024 7530 0809;

  户名: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27 30。

  汇入账户后(以定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4.4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陶县刘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定陶县陶朱公大街中段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 0530-2109666 电 话:0530-6269996 13396206667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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