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11 10:24: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市发改新字〔2014〕 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 为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佛山新城南片区东南部岳步村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5.3亿元,建筑高度为最高约 81.25 米 ,总建筑面积为198831.0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 19 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主楼约 81 米 ,裙楼约 20米 ,含1~6号楼 。

  2.3 计划工期: 10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 4 月6日 - 2018年12 月31 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井支护、桩基础、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污水处理、电梯等;此外还须负责其他专业工程的总包管理和配合,以及消防、人防、环保、环卫、排水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开通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为准。招标控制价为¥536176378.3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4916654.61 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获得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获得“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 > 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 181 号)的划分标准, 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房屋建筑 相关 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 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6个月 , 即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 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 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房屋建筑 相关 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6个月 , 即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缴纳 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即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为拟派 专职安全人员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2894 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 15.9064 万平方米(或以上) 的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2894 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 15.9064 万平方米(或以上) 的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3162 。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 17 时 _00_ 分止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7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50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57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 授权代理人以及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57-283302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 2 楼国贸大厦 2 楼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 0757-83032862

  传 真: 0757-83032863

  代建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 99 号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古工

  电 话: 0757-28330256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