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工程项目 |
兴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兴国县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兴发改字【 2014 】 123 号 |
项目总投资 |
61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600.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57.69%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528.65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兴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由兴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 - 沿河干管工程、兴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泵站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泵站建筑面积为 528.65m2 ,框架结构,泵站围墙总长约 143.99m ;沿河干管工程以 A 区大道为起点,沿东河、平固河河岸边敷设污水管,终点为污水处理站,实施污水管线总长约 7.8 公里。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含 ) 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城市管道工程中标金额近三年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 2000 万元(含以上)的过江跨度 90 米以上的管网工程;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须由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担任(根据赣建招( 2013 ) 8 号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法定代表委托人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 ] | ||
注册建造师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市建字【 2016 】 5 号文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 4 人应携带身份证、资格证(或岗位证)相关证件原件,亲自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 4 人不能到场核验或核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⑨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及四大员 ( 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 ) 有在建项目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若建造师及四大员因原在建项目发生人员变更而造成现无在建项目的,必须提供原在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备案的变更材料原件备查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于资格标中)。⑨业绩证明材料⑩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3 、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2013 年 3 月以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 2000 万元(含以上)的过江跨度 90 米以上的管网工程,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和以下三项原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施工建设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可以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所提供原件必须体现业绩中所要求的内容。 4 、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监发 [2010]6 号文件,即《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 5 、潜在投标人在赣州市范围内(含赣州市所属各县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限制承揽新业务的,自下文之日起 6 个月内(文件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 600 元 , 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 7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