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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区供水工程管网加压给水设备采购(重招)公告

发布时间:2016-3-11 17:57: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区供水工程管网加压给水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J2016GZ0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区供水工程管网加压给水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交付使用期

采购预算

1

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区供水工程管网加压给水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20 天内完成 土石方工程建设、泵房工程建设, 设备基础建设、 供水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40159.01 元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分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原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凭原招标文件免费换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15:00;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旁永安大厦A座二楼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穆先生 电话:0751-8838001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传真:0751-8224450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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