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苏仙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苏发改招核【20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两个方面,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300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实施方案。
2.4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并确保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
2.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设备的质量标准为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或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或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提供近5年内(2011年3月-2016年3月)承担过的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合同原件,并提供政府指定媒介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招标人签字时间或合同书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
3.7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但投标人须具备处理及协调周边关系的能力。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由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③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拟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报名单位将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网址、密码带至报名地点核对>);
⑤提供近5年内(2011年3月-2016年3月)承担过的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合同原件,并提供政府指定媒介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招标人签字时间或合同书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
凡资料不全、其证照不符、超过时间者,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二份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下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88595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10号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1703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张艳婷
联系方式:0735-2899086 电 话:18890100199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欧捷 电话:2155179;
曾维丰 电话:1376256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