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2016年经七路(创新大道-纬一路)给、排水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经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以“昌高产发【2016】43备案;招标人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高新区2016年经七路(创新大道-纬一路)给、排水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项目规模:计划建设经七路(创新大道-纬一路)给水管线,长度603.5米,DN400,经七路(创新大道-纬一路)排水管线,长度679.7米,DN1200。
4、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313万元
5、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4月20日开工,2016年6月19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以内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以上(含15家)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5日10:00时-2016年3月19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施工,编号:CJ20160143,金额 60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万元整 );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3月15日10:00时-2016年3月19日,节假日顺延2016年3月21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五、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施工为 1000 元/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韩勇
联系人电话:0994-226011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农校培训楼后门五楼
联系人:胡艳
联系电话:0994—2348000/15026187553
监督电话:0994--6536953(昌吉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