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ZB-A16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区自来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1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分1个标段,为工程勘察。
2.1.1建设内容:缸窑镇镇区内原有配水工程管网更新改造,全程52.82千米。供水规模:日供水能力为1161立方米/天。
2.1.2项目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
2.1.3勘察周期: 2016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20日(共5日)。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16时00分止。
4.1.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16时00分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八楼804开标室。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1000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
联系人:李凌博
电话:0432-649582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房思彤 电话:0432-62086186
监督部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