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安市清浦区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清浦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淮安市清浦区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淮安市清浦区境内,涉及盐河镇、黄码乡、和平镇等3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输水管道约839公里,新建增压站1座。
本次管材采购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QPQYS-2016-GC 。招标范围为淮安市清浦区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工程所需管道及管件的生产制造,运输、交货验收,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管材约723公里,其中PEФ110以上(含Ф110)管道约17公里,PEФ90以下(含Ф90)管道约694公里。
供货时间:150个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4月下旬开始供货,分批供货计划应满足管网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生产本标段采购材料能力的厂家;
(2)具有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内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且所供产品与本次采购管材类别相同、规格相近或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质量评价意见,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苏检会【2015】4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批量查询。若查询发现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6)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后方可查询)。
(7)本合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16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且所供产品与本次采购管材类别相同、规格相近或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质量评价意见,三者缺一不可);
(4)信用等级证明材料(企业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资料复印件(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个人居民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浦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清浦区区政府11楼1131室
联 系 人:沈静文
联系电话:0517-835156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7号江苏水务楼905室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705151379
传 真:025-8657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