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y2016-0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昭阳区大山包镇农村供水设施项目已由昭区发改农经【2016】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昭阳区大山包镇农村供水设施项目。
2.2建设单位: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镇人民政府。
2.3工程地址:昭阳区大山包镇。
2.4计划投资:约170.28万元。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招标工期: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滇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经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得用现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估算价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四、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或昭通市昭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规定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函》原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 月12日上午08:30至09:00时止;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阳区大山包镇 地 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
邮 编:657000 邮 编:657000
联 系 人:周斌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870-2865053 电 话:1308748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