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为进一步完善金乡县城区排水系统,改善环境质量水平,为金乡县的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经金乡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用PPP模式对“金乡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资本方。项目采购人为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进行采购,诚邀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金乡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
2. 项目编号:JXCGWT(2016)-CS-0004
3.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金乡县城区雨水、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北起老万福河,南至南外环,西起大沙河,东至金丰线,共新建雨水管道57.6千米,管径DN400-DN1800;单侧污水管道42.2千米,管径DN300-DN1200。
5. 项目投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伍拾叁万元(¥359,530,000)。最终以实际发生并经金乡县审计局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6.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2年)。
7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
8 、回报机制: 采用“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名。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
3. 技术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4. 企业信誉: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5. 企业业绩:资格预审申请人5年内承担过5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业绩)或公建项目投资管理或运营管理服务经验业绩;
6 、金乡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7.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2~5项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有施工建设方组成的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壹级建造师。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2016年 3 月 17 日起至2016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递交合格报名材料的投标人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地点为: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济宁市金乡县奎星路
联系人:李毅 电话:1368537817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运河路22号广巨大厦511室
联系人:殷国琛 电话:13953798112
电子邮箱: zb8825@126.com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科长、邓科长 联系电话:0537-8773219
4.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 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资料即可)。
以上资料仅为报名使用,不做为资格审查依据。
注: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同样认可。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