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虹桥镇一村村 ( 幸福西路以北 ) 污水管网工程 已 由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发改 [2010]30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虹桥镇一村村
工程概况: 建安概算为 455 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 市政公用 工程; 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 12246m2,HDPE 双壁波纹管 ND300 : 3537.8m 、 DN400:57.9m , UPVC 平壁管 DN75:10980m 、 DN110:7320m ,砖砌污水检查井Φ 1000 : 55 座,Φ 700:163 座,Φ 400*300 塑料检查井 146 座。
工程质量: 合格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4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叁级 ( 旧资质标准 ) 及以上或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 新资质标准 ) 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yqztb.gov.cn 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6年 3 月 18 日至2016年 3 月 22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8 日 10:00 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 6
招标单位: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